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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临沂兰陵县教育和体育局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体育教练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1 11:54:37 发布用户: lequtu

  根据学校体育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兰陵县思源实验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体育教练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以后出生)。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6、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7、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兰陵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编制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和计划详见附件1。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材料统一发送到llxtyzx@ly.shandong.cn邮箱;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9:00至9月6日16:00;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符合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如实填写《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连同其他报名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为保证报名无遗漏,请务必在发送报名邮件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兰陵县教育和体育局报名电话(0539-7929166)确认报名信息查收情况。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岗位。

  报名材料要求如下:

  1、邮件主题命名:“应聘岗位+姓名”如:武术散打教练员+姓名。邮件附件命名:压缩打包文件命名须与邮箱主题命名一致,即:“应聘岗位+姓名”。

  2、报名表命名:《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应聘岗位+姓名+报名表”命名。

  3、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扫描件。

  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在有效期内)。

  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扫描件。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学籍学历认证获取,须在有效期内),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手续扫描件。

  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供本人成绩证书扫描件;用集体项目成绩报考还需提供参赛成绩册、秩序册扫描件。

  上述参赛成绩仅需提供附件1中“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有效参赛成绩即可,其他参赛成绩无需提供。

  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

  扫描件的命名均为:应聘岗位+姓名+扫描件名称,如:武术散打教练员+姓名+身份证。

  招聘单位根据填报的信息,及时联系应聘人员,确定报名审查通过人选。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以上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兰陵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对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将通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4张(和报名表照片一致,背后注明姓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准考证发放另行通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试训、试讲)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本次考试不收取考务费用。

  四、考察和体检

  应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排名,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同一招聘岗位人员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附件1中“其他资格条件”规定的参赛成绩高低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因放弃面试、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同一岗位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1、考察

  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体检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同意后,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简章由兰陵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7929166

  监督电话:0539-5230961

  

  

  

  兰陵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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