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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港市引进重点领域重点产业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150名)

发布时间:2024-08-27 11:42:08 发布用户: lequtu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储备一批高素质专业化青年人才,优化人才结构,助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加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培养管理的若干措施》(贵组通〔2019〕68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引进150名重点领域重点产业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一)毕业院校属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高校范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本科毕业生。

  (二)国内外高校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境外高校毕业生需取得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未满服务期的定向生、委培生,专升本人员,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本科阶段为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人员不列入本次人才引进范围。

  二、引进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21日至2006年8月21日期间出生)。

  4.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5.具备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引进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详见《2024年贵港市引进重点领域重点产业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违法违纪受过刑事处罚或各类处分、被单位辞退、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品行存在问题,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7.贵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控制数人员)、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8.未满服务年限的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三、引进程序

  (一)网络报名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9月1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姓名+岗位代码”命名压缩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2024年贵港市引进重点领域重点产业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3);

  3.本人有效身份证、个人经历业绩评价表中自评得分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他能体现业绩成果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专业技术成果等,海外留学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

  4.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属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5.报名人员系贵港市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

  具体专业名称及分类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4)。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与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可向引进单位申请进行核心课程比对。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政策和本公告,严格审核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的全过程,在任何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三)确定进入考试人选

  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和引进单位或主管部门组成评审小组,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个人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量化评价打分,择优确定进入考试人选。

  岗位计划引进人数与入选考试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对于达不到1:3比例开考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降低比例开考的,须经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

  进入考试人员名单在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gxgg.gov.cn/)、贵港宣传(微信公众号)、贵港先锋(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并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未进入考试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本次人才引进考试采用面试和面谈方式进行。拟于9月下旬在贵港市城区统一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1.面试

  中共贵港市委党校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07)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70分的不能确定为面谈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引进岗位核准计划与面试合格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谈人选(因缺考或面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谈人选)。

  2.面谈

  面谈环节采取逐一谈话方式进行,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70分的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面谈成绩×40%)。根据引进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为进入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由组织人社部门和引进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统一在贵港市城区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六)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gxg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引进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程序及时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

  因体检、考察不通过或个人提出自愿放弃的,经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面试、面谈分数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已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聘用单位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

  四、政策待遇

  (一)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实行试用期制度。博士研究生可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七级以下岗位;硕士研究生可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以下岗位。引进岗位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支持政策。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经认定为贵港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或所在县(市、区)急需紧缺人才的,可按《贵港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分类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等相关人才政策享受待遇。工作表现突出、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入党政机关。

  报名人员所提供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材料不真实、信息填写不详实等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报考的,责任自负。

  未尽事宜请咨询:

  1.报考资格条件具体咨询各人才引进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2.人才政策和聘用程序具体咨询:

  贵港市委人才办:0775-4563081;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5-4560560;

  桂平市委人才办:0775-3382401;

  平南县委人才办:0775-7820302;

  港北区委人才办:0775-4558050;

  港南区委人才办:0775-4336057。

  

  

  

  

  中共贵港市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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