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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沧人社字〔2011〕133号)和《关于部分县(市、区)2024年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备案的批复》(沧人社批〔202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人员88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证件审核、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根据上级批准我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招聘工作人员88名。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泊头市2024年党群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泊头市2024年政府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4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4年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生不限户籍;其他招聘单位户籍要求详见《泊头市2024年党群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泊头市2024年政府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2006年8月19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资格证书;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国外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三)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此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3.岗位条件中“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4.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4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公职的、失信被执行人;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的学生;
5.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的同时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发现与招聘职位要求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资格。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上午9:00至8月23日下午17:00。
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8月24日中午11:00
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8月24日下午5:00
3.报名网址:http://120.211.69.217:8042/。
4.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费:100元。
5.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二)网上报名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进入面试人员在证件审核及其他招聘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
(3)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提高报名效率,避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错失改报机会。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网上支付报名考务费。网页提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多名考生使用同一台电脑或手机报名或缴费时,每位考生报名完成后一定要点击退出系统按钮,关闭所有显示本人信息的填报页面,禁止同时打开两个或两个以上页面,以免发生错误。
注: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支付报名费已付款,但由于网络拥堵卡顿等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报名截止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考察、递补等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8)打印准考证。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http://120.211.69.217:8042/),按提示要求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信息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测评机构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报考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报考教育类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是否进入证件审核环节于笔试结束当天登陆报名网站(http://120.211.69.217:8042/)查询。
2.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证件审核。证件审核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证件审核的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
证件审核时考生须出具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以下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与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一致的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需有带公安厅户口专用章的首页、本人页,按泊头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
(2)按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有泊头辖区户籍报考的考生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岳父母、公婆户口簿等佐证材料。
(3)毕业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类岗位要求师范类专业的,如毕业证书上未明确显示所学专业为“**教育”或“师范类”者,需提供学籍表(成绩册),且学籍表(成绩册)上显示有“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育实习”等必修课程。)、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
(4)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需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自行打印)。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退役证》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6)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逾期未提供证件、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http://120.211.69.217:8042/),按提示要求打印《面试通知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
综合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教育类岗位采取分专业试讲方式进行,根据不同学科提供教材,现场准备20分钟,试讲8分钟,面试分值100分。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每半天在考点公布面试成绩。
4.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
面试结束后,综合类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教育类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采取依次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如此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排名办法。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四)资格复审、体检及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依据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综合类岗位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的报考条件、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教育类岗位由市教育局负责审查教师资格证,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查其他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五)考察
资格复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市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司法部门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泊头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纳入编制内管理,工资待遇按国家现行相应标准执行。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成立泊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对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及保密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人社局。同时,成立泊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六、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2.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真实有效信息,确保无误。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系统网站,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3.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附件1:
附件2: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