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用人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立医院总量管理人员6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以下简称《公告》):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立医院总量管理专业技术人员69人。其中:乌海市人民医院33人,乌海市中医蒙医医院15人,乌海市妇幼保健院9人,乌海市职业病防治院5人,乌海市精神卫生中心4人,乌海市传染病医院3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见《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临床医师岗、药学岗、运动医学技师岗、康复治疗技师岗)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9日(不含)至2006年9月19日(含)期间出生的;部分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9月19日(不含)之后出生的(具体见《岗位表》);
(6)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其他条件
(1)报考有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岗位的规培生,报到时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若为2024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尚未取得合格证书的,须提供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查询的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成绩证明,并与同期通过结业考核人员同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本次招聘严格落实《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中关于“两个同等对待”的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一致。被聘用的已具有规培证人员由各用人单位发放相应补贴(具体补贴措施由用人单位制定)。
(3)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4年7月,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本公告和《岗位表》无特殊说明,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0日(不含)之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招考或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乌海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总量管理的人员;
7.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115.28.230.52:8003/html/Default.html)。应聘人员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2024年9月21日9:00—10月8日17:00;
审核时间:
2024年9月23日9:00—10月8日20:00;
报名期间,根据需要将在报名网站适时公布相关岗位报名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提示:请应聘人员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因报名后期过度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影响报名的,后果自负)。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
4.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点击“阅读完毕,同意”视为应聘人员已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报名。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网站上填写《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临床医师岗、药学岗、运动医学技师岗、康复治疗技师岗)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距报名时间6个月内,白色背景,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用身份证件应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或护照),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可以是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一般应与报名用身份证件一致。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报名、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应聘人员牢记。
5.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6.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提出。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结合课程表、成绩单等情况,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需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7.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正反面,PDF格式)。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3)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上传《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扫描件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PDF格式)。
(4)岗位有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执业准入资格证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扫描件(PDF格式)。
8.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聘人员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提示: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9.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二)资格审查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具体事宜。应聘人员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及附件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示。
2.《岗位表》中涉及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三)考试
本次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临床医师岗、药学岗、运动医学技师岗、康复治疗技师岗)考试,考虑专业特殊和难以形成竞争等因素,对于临床医师岗,考试采取面试方式;对于运动医学技师岗、康复治疗技师岗、药学岗,考试采取技能测试+面试方式,具体考试安排详见《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临床医师岗、药学岗、运动医学技师岗、康复治疗技师岗)面试安排表》《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临床医师岗、药学岗、运动医学技师岗、康复治疗技师岗)技能测试安排表》。
1.临床医师岗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12日,上午8:00开始面试。(请提前4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进行抽签,并携带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
地点:乌海市人民医院7号楼8层。
2.药学岗、运动医学技师岗、康复治疗技师岗技能测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1)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13日,上午8:00-9:00应聘运动医学技师岗、康复治疗技师岗的人员进行技能测试;2024年10月13日,上午9:50-10:50应聘药学岗的人员进行技能测试。(请提前40分钟到达技能测试地点,并携带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准考证)
地点:以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布为准。
(2)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13日,下午14:00开始面试。(请提前4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进行抽签,并携带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
地点:乌海市人民医院7号楼8层。
3.相关要求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以及医患沟通能力等,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参加面试和技能测试应聘人员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面试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在同一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试题、在连续时间内进行。
(2)本次考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考试时,考试方式为面试的,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试方式为技能测试+面试的,技能测试成绩及面试成绩须分别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对于应聘临床医师岗的人员,面试不设置开考比例。对于应聘药学岗、运动医学技师岗、康复治疗技师岗的人员,技能测试不设置开考比例,从技能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5:1的比例和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5:1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范围。同一岗位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4.考试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将于10月9日在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布《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临床医师岗、药学岗、运动医学技师岗、康复治疗技师岗)中的临床医师岗面试安排表》和《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临床医师岗、药学岗、运动医学技师岗、康复治疗技师岗)中的药学岗、运动医学技师岗、康复治疗技师岗技能测试安排表》。
(2)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抽签的顺序号是在面试过程中的身份标识,严禁应聘人员交换抽签顺序号。
(3)应聘人员进入候考室不得携带任何与外界联系的通讯工具以及贵重物品、书、本、纸、笔等,并按规定就坐,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接打电话。应聘人员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依次逐个上卫生间,保证同一时间卫生间只有一人。面试结束,应按指定路线及时离开考点,不得逗留。
(4)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不得身着带有特殊职业标志的制式服装,通常以正装为主,不得有特殊标记、装饰。
(5)本次招聘面试及技能测试成绩在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进行公示。
5.考试评分标准
(1)临床医师岗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药学岗、运动医学技师岗、康复治疗技师岗技能测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6.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临床医师岗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2)药学岗、运动医学技师岗、康复治疗技师岗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与考察
1.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按照每个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临床医师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由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药学岗、运动医学技师岗、康复治疗技师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技能测试成绩也并列的,由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体检
(1)体检工作由各直属公立医院组织在三级乙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环节需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各用人单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检。
(2)应聘人员出现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3.考察
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结论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对于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纪委将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直属公立医院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应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拟聘人员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拟聘用人员未在用人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在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通知方式为电话通知)。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递补失败的,后果自负。聘用备案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二)招聘工作结束后,将适时开展调剂工作。岗位调剂的相关事项在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上发布。调剂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考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但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可由本人申请调剂至同等报考条件的其他直属公立医院空缺岗位,经用人单位审核无误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调剂人选,并由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确定调剂结果。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应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各环节违纪违规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予以处理。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和有关信息,将在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七)本次招聘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八)本公告由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