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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145人)

发布时间:2024-09-20 12:07:50 发布用户: lequtu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吕梁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招聘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

  二、公开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公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

  6.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3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应往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

  7.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8.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象指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此条件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视同为大学本科学历,不视同为学士学位。

  不作为引进对象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本科、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研究生学历及学士、硕士学位证书报名)不能报名;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名;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名;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名;

  5.招聘、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不能报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名;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后、聘用前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岗位要求的辞退、试(聘)用期、服务期及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公开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吕梁市贺昌中学、吕梁市第三中学、吕梁市第四中学、吕梁市第五中学(含吕梁市未成年人专门学校)、吕梁市第一小学(两个校区)2024年度公开招聘岗位145个,其中应届毕业生岗位34个,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8个,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4年度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公开招聘方式

  1.岗位要求条件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引进人选。

  2.岗位要求条件为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足5:1时,通过面试方式确定人选;超过5:1(含5:1)时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人选。

  六、公开招聘程序

  《2024年度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由2024年度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制定。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5日8:00—9月29日18:00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吕梁人事人才网http://www.llrc.com.cn/)。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2024年度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一年内红底免冠正面电子照片(30kb以内,JPG格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并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组织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2024年度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

  时间:2024年9月25日8:00—9月30日18:00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天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自行下载并彩色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3.核减、取消岗位

  岗位要求条件为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不达招聘人数的岗位,按1:1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无人报考,原则上予以取消。

  岗位要求条件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岗位被核减、取消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

  4.改报名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考生可在2024年10月3日9:00至10月4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10月3日9:00至10月4日19:00。改报岗位的资格初审结果可在2024年10月4日21: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5.补报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达3:1比例的,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比例的,则予以取消。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名额转入同一招聘单位同等条件要求的一般性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转入的一般性岗位将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补报名及补报名资格初审。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转入的一般性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应达3:1的比例后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比例的,予以取消。

  补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日9:00至10月4日18:00。补报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10月3日9:00至10月4日19:00。补报名的资格初审结果可在2024年10月4日21:00前查询。已经完成报名的不得参加补报名。

  6.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后,可在指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另行通知。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2024年度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笔试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公开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岗位要求条件为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5:1,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5:1,则增加笔试环节,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岗位要求条件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工作由2024年度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吕梁市第一小学(东属巴校区)专技岗位1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其它岗位笔试内容均为《教育理论基础及专业知识》。

  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有《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2024年度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

  资格复审对象:(1)岗位要求条件为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5:1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5:1的岗位,从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2)岗位要求条件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从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报名登记表》(彩色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本人承诺部分签字);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5)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7)2022年、2023年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8)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及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还须提供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9)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说明是否正式在编人员,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参加工作,是否有服务期限,截止公开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的工作年限等;

  (10)报考岗位所要求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证书验证页。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报名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3.面试

  面试工作由2024年度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吕梁市第一小学(东属巴校区)专技岗位1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水平。

  其它岗位面试均采取讲课方式进行。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重点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授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面试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2024年度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体检和考察对象

  (1)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就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采取笔试、面试的岗位。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就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体检注意事项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

  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

  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依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顺次递补一次(综合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上述体检对象确定方式)。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咨询、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2024年度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详见《2024年度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公开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七、公开招聘待遇及管理

  按《吕梁市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落实本次公开招聘引进人才的待遇保障。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三年,聘用人员三年内个人不得离职,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如个人违约,应予以解聘,并返还本人已领取政府给予的各类人才补贴补助。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吕梁市教育局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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