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是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是面向劳动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和对用人单位提供招聘服务的政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主管部门评审,认定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为贵港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为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锻炼与实践的机会,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现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岗位、名额及岗位要求
再就业管理岗位1名,档案管理岗位1名。
岗位要求: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二、招募资格条件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指参加就业见习时处于未就业状态,当下未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二)身体健康,形象端正,服从工作安排,能独立开展工作;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的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网上报名的请扫描或拍照发至报名电子邮箱,面试时带原件核验)
2、《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请报名者将相关材料扫描或拍照(面试时带原件核验)发送到电子邮箱:zjyb417@126.com,材料名称统一以“所报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形式标注。
2、现场报名。请报名者携带相关材料到贵港市金港大道885号(市社保中心大院内)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403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775—4568488)
四、招募程序
(一)面试。经审核后,对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确定见习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方法另行通知。
(二)签订协议书。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签订《贵港市就业见习协议书》。
五、见习待遇
见习期3-12个月,发放基本生活补助2200元/月,购买不低于15元/月的人身意外伤害险。
六、其他事项
见习人员见习期管理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0〕5号)文件规定和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见习基地配套的见习管理制度执行。
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