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保障单位工作有序开展,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服务控制数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驾驶员1名。
二、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录用。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学历及专业等要求详见《2024年金秀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后勤控制数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8日至2006年10月8日期间出生),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三)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有犯罪记录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我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处罚未满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我国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务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方式:应聘者携带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各1份)、1寸免冠证件照1张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功德路37号)进行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谈
面谈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人员组成面谈组,对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行面谈,按照招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考核对象。
(四)考核
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派出考核组到考核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核,了解考核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将以电话方式通知。考核参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进行,侧重考核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
(六)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等材料,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秀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五、工资待遇
除按规定由单位负担的社保外,试用期1500元/人月,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辞退。试用期满后,按照县机构编制委员会金编〔2016〕17号文件规定,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500元/人(含养老、医保、失业等个人缴纳保险部分)。在聘用期间,每聘满一年,且年度考核称职(含合格)以上等次的,从聘满次年第一个月起在上一年度工资标准基础上的月工资标准增加100元(最高不能超过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同时享受本单位同类在职在编人员年终绩效考评奖励待遇;依法享有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和机关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制度;实行公积金制度,缴存比例按有关规定执行。
未尽事宜,请联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电话:0772-6217180。
附件:
金秀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