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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稳妥落实国家大学生乡村医生编制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延庆区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区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延庆区10个乡村医生岗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聘人员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一)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二)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4年培训合格的。
(三)符合《北京市关于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16〕19号)要求的乡村医生岗位定向培养毕业生,并同时符合以上两项中任一项情形的。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有意愿长期从事乡村医生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4.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其他要求
1.专业及学历要求: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证书要求: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书;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有关证书需于资格审核前取得(2024年度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可凭医师资格考试成绩证明报名,并签署承诺书,承诺能够在正式聘用前获得医师资格,医师资格以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查询为准,未取得资格者不予聘用)。
3.符合《北京市关于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16〕19号)要求的乡村医生岗位定向培养毕业生限报本区岗位。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本人于 2024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到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217室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持以下资料:
1.《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表填写要完整、真实、准确,右上角粘贴2寸免冠彩色照片,在本人承诺处手写签字;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集体户需提供加盖集体户存放单位印章的首页、本人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3.与岗位需求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生报名登记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电话等方式向考生反馈结果。
(二)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由市级部门统一组织,全市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3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1.笔试。采用人机对话考试的形式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笔试时间:2024年11月1日(周五),上午10:00-11:30。笔试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103号中科产业园1B楼(ATA 国际认证中心北清路)。试题范围:以乡村医生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进行笔试。参加考试时请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证件缺少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成绩通过北京市延庆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统一组织,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北京市延庆区政府网站另行通知。面试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请携带报名材料。面试及综合成绩将通过北京市延庆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健康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以一次为限,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考察后若出现不合格、个人放弃等情况导致岗位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考核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由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结果公示
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延庆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期间如有问题反映,查证确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行决定。
应聘者不能按照招聘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考察、聘用、报到等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职位空缺,应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出聘用计划数据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五)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按程序报批或备案后,由各乡镇卫生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具体岗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照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兑现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在村卫生室工作的最低年限不得少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
(六)其他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聘用,解除人事关系;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并对考生的违纪违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
2.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关安排及成绩等相关信息均会通过北京市延庆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相关公告,并按公告要求参加招聘。
4.如遇突发情况,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北京市延庆区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6914119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
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