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安排部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绥化市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校园引才活动计划引进856人,其中市直和县(市、区)事业单位引进103人、县(市、区)教育和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引进101人、企业引进652人,具体引才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绥化市市直、县(市、区)事业单位引才计划表》《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绥化市县(市、区)教育、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引才计划表》《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绥化市企业引才计划表》(附件1、2、3)。
二、引进对象
(一)事业单位
1.市直、县(市、区)事业单位:符合岗位条件的校园引才目标高校(附件4)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县(市、区)教育和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企业单位
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三、引进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报考党政储备人才岗位的博士研究生不限专业。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研究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引进资格。
5.年满18周岁以上〔2006年9月(含)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含)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党政储备人才岗位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含)以后出生〕。
6.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2.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绥化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其他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4.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在各级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引进或招聘中被相应主管机构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6.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市直、县(市、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程序
1.发布公告
在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绥化市人才网发布。
2.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需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
绥化市人才网:http://ksbm.shsrcgzzx.com/loginSelection
(2)报名时间:结合高校专场招聘会时间安排(附件5),请毕业生于2024年9月12日12:00至10月25日18:00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提交材料:
2025届毕业生须提供:①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前一个月以内);③在校证明(内容中对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要求表述准确,附件6)。
其他毕业生须提供:①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和学位证照片或扫描件;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前一个月以内);④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7)。
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出具政治面貌相关佐证材料(所在党组织盖章);岗位要求提供相应证书(如教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的,须提供相应证书照片或扫描件。
3.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贯穿引进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4.考试
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不设置开考比例,面试时间、校园面试地点将在绥化市人才网发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招聘岗位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引进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进入考核、体检人员。
5.考核、体检
参照公务员标准进行考核、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引进。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6.公示、聘用
对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进行公示,在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绥化市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往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落编手续。2025届毕业生须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由考生自备),待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后办理落编手续。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引进人员服务期以引才计划为准。
(二)县(市、区)教育、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程序
按照公布的人才引进条件标准,由市人社局安排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等工作。具体以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
(三)企业人才引进程序
企业引才由参加招聘企业负责,毕业生可以通过引才计划表中的联系方式与用人单位取得联系,以面谈、投递简历方式进行。
五、政策待遇
企事业单位引进的人员,符合《人才兴绥20条》(绥发〔2024〕5号)引进资格条件的,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六、有关事项与要求
1.考生应及时关注绥化市人才网、“绥化人才”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市直、县(市、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过程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错过引才的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高校专场招聘会结束后,视剩余岗位数量情况,确定是否开展第二阶段引才活动,考生可持续关注绥化市人才网、“绥化人才”微信公众号。
3.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随时关注发布的信息。
4.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绥化市委组织部、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13069772032
(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中共绥化市委组织部
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