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事业单位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6号)等规定,平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平江县司法局下设事业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范围、单位及岗位
(一)选调计划
1.平江县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4名;
2.平江县普法事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平江县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其中平江县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中心岗位1面向全额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其他岗位均面向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
(三)选调岗位
详见《平江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2024年第一批)》(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二)符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身体健康,不超过设定年龄上限;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或确定为拟调对象: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处于政务处分期、党纪处分影响期或者正在接受纪律监察审查的;
3.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正常工作审计除外);
4.最低服务期未满或在现单位工作未满1年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4日至9月6日,共3天。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02室;
联系电话:0730--6283731。
(四)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调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由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平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平江县司法局共同负责。
(五)报名要求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打印);
3.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4.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5.《平江县市场监管局下设事业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须经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行政公章(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6.《平江县司法局下设事业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报名表须经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行政公章(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选调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2.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考,报名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不弄虚作假,不随意放弃。
3.报考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两年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五、考试
(一)本次公开选调的开考比例为3:1(即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确实难以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批准,可以延长报名时间或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选调计划数。
(二)本次公开选调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如末位成绩相同,都入围考察,由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经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选。
六、考察
对入围考察人员,由选调单位组织考察,主要了解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同时,还将对其学历水平、工作经历、有无犯罪记录、与原单位有无经济纠纷等情况进行背景调查(由选调人员自行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选调条件者不予选调。
七、递补
因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员缺额的依次递补,限定递补一次。
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办理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人员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公示
确定拟调人选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九、其他
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咨询联系
咨询电话:
0730-6283731(平江县人社局流动调配股)
0730-3062918(平江县市监局政工人事股)
0730-6224148(平江县司法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
18908405004(平江县纪委监委派驻中共平江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13789024446(平江县纪委监委派驻中共平江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
18807307040(平江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平江县司法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