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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陕西安康市农业农村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1 18:22:53 发布用户: lequtu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更好地满足全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安康市农业农村局拟为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水产养殖、茶叶育种、综合管理、畜牧兽医、蚕桑技术研究与推广、化学分析检测、农技推广等岗位9名(详见附件1:《2024年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需求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9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目录为准;国(境)外学历专业须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认证书中需明确学位和专业领域名称。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见《2024年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需求一览表》(附件1)。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ankang.gov.cn/)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ankang.gov.cn/)安康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s://nyj.ankang.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8月8日至8月14日。
 
  2.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自行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应聘人员自行下载《2024年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3.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2024年8月8日8:00至8月14日18:00,应聘人员需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为PDF格式压缩打包后发送至邮箱(778353761@qq.com),并注明文件主题:姓名+岗位代码。
 
  (2)现场报名:2024年8月8日至8月9日,8月12日至8月1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30至17:30,在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大楼1105室),联系电话: 0915--3112452。
 
  4.报名提供材料
 
  (1)《报名表》。
 
  (2)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留存),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其中: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个人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如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打印)。
 
  (5)应聘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
 
  (6)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材料。
 
  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在安康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发布公告。
 
  (四)面试
 
  面试由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在安康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及时在安康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由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在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组织实施。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相关事宜将在安康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考察由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安康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由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报请市人社局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四、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重要提示
 
  (一)本次公开招聘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等后续事项将在安康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三)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和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组织招聘工作,谨防上当受骗。
 
  (四)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的具体报名条件需要咨询时,请在工作时间内联系。
 
  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咨询电话:0915-3112452
 
  监督电话:0915-322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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