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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合肥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8 23:48:01 发布用户: lequtu

 

为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经批准,合肥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引进29名急需紧缺人才。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直接面试考核的办法。
 
二、岗位计划及条件
 
引进计划数共29名,其中,合肥市第一中学17名,合肥市第二中学1名,合肥市第六中学3名,合肥市第八中学5名,合肥市第九中学1名,合肥市第十中学2名。具体岗位见附件。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于8月2日起在合肥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hefei.gov.cn/)和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rc.net/)发布。
 
引进人员除符合引进岗位规定的条件外,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其中,“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海外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证明,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合肥市所辖的各级各类学校编内在职教师;
 
(二)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四)现役军人;
 
(五)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三、应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9日到2024年8月13日。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考生在报名时须按照公告规定,提供完整、真实、准确、有效材料。
 
报考人需将报名表(电子版,电子照片要求为近期免冠半身电子证件照)、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3)、诚信报名承诺书(见附件4)和相关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职称证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岗位指定邮箱(报名邮箱见附件岗位表),邮件名称格式:“应聘引进人才+姓名+手机号+报考单位+岗位代码”。逾期未提交报名表的,将不再接收。已发至邮箱的无需重复报名。
 
(二)资格审查
 
引进学校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并按时缴纳面试费用者,确定进入专业测试环节,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用面试考核形式,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面试考核,包括教案设计、上课(无生上课)和答辩三项。三项合计满分为100分,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其中教案设计占25分,上课占60分,答辩15分。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设定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四)资格复审
 
携带引进岗位所需材料(如报名表、同意报考证明、诚信报名承诺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高级职称证书、特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市教育局根据引进计划数和考生专业测试成绩(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上课成绩再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教案设计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市教育局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考察要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等要求进行档案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等内容。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聘用程序;对发现不符合规定报考资格条件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如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两次。
 
(六)公示聘用
 
1.拟聘人员在合肥市教育局官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市人社部门备案,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聘用手续。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相关事宜
 
(一)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合肥市教育局官网查询、查阅。
 
(二)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除招聘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考生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四)面试费用80元/人,除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如无特殊理由,不予退费。
 
(五)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合肥市教育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
 
0551-62911018,0551-62912028,0551-62911022(合肥市第一中学)
 
0551-63618015,18158950575(合肥市第二中学)
 
0551-63158180(合肥市第六中学)
 
0551-63688801(合肥市第八中学)
 
0551-62809808(合肥市第九中学)
 
0551-64459968,13665606175(合肥市第十中学)
 
监督电话:
 
0551-63505156(中共合肥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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