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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中共天台县委办公室拟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职位
1.天台县民情中心1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
2.管理岗九级。
二、选调条件
1.全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经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方可报名。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学位,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11日以后出生),有综合文字岗位工作经历1年以上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至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1日以后出生),以提供文字材料为据。
4.熟悉机关公文写作和文稿起草,具备较强的文字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满足干部调动服务年限有关规定。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选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转任的情形。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7月22日。
2.报名方式和要求:采取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方式进行,请各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报名者须填写《天台县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tt663596@163.com),报名地点为:天台县委办公室秘书科(县行政中心11楼1115室),联系人:徐剑,联系电话:83930009。
四、选调程序
1.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根据报名表等信息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如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拟选调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相应核减选调名额。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选调职位数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报名人员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可按资格复审比例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以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进入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察。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选调职位数的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根据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选调对象。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6.公示。综合考试、考察等情况,由中共天台县委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确定选调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7.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1.选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2.未尽事宜,由中共天台县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天台县委办公室
2024年7月11日